為貫徹落實《中共吉安市委吉安市人民政府印發<關于實施“廬陵英才”計劃的意見>的通知》(吉發〔2018〕16號)精神,進一步優化人才發展環境,提升人才住房保障水平,根據《吉安市中心城區人才住房保障管理實施細則(試行)》(吉府辦發〔2020〕12號)的規定,現面向吉安市中心城區范圍內符合條件的人才,開展2022年度第一批人才住房配租申請工作,有關事項公告如下:
一、配租范圍
本次配租范圍為在吉州區、青原區、廬陵新區和井岡山經濟技術開發區工作,且經吉安市認定的A、B、C、D、E、T類高層次人才。
二、配租條件
本人及共同申請人(配偶、未成年子女必須作為共同申請人)在中心城區未享受保障性住房待遇,且在中心城區5年內無住房、購房及建房記錄。
以上申請人及配偶均符合條件的,只能由一方提出申請,且只可申請一套人才住房。
三、配租房源
本次計劃配租房源159套,其中錦繡新豐小區135套,恒盛花園小區24套。
(一)錦繡新豐小區:位于吉州區宋家村(廬陵人文谷以南),戶型為三室兩廳,面積為113-140㎡,共135套。
(二)恒盛花園小區:位于吉州區躍進路與恒盛路交匯路口,戶型為兩室一廳,面積為76.79㎡,共24套。
以上房源已進行了全屋精裝修,配備了沙發、床、衣柜、書柜、書桌、餐桌、空調、冰箱、洗衣機、爐灶、熱水器等家具家電,滿足拎包入住的條件。房源信息詳細見附件1。
四、租金標準
A類、B類、C類、D類、E類、T類人才可享受免租入住人才住房5年的優惠。
享受免租金居住的人才,免租期滿后,如選擇繼續承租的,租金由承租人負擔,租金標準詳見附件1。租賃期間所發生的水、電、氣、物業、停車等費用由承租人承擔。
五、配租流程
(一)申請時間
2022年6月23日—2022年6月30日(工作日上午9:00至11:30,下午2:00至5:00)
(二)申請地點
吉安市行政服務中心一樓北大廳置業擔保窗口,聯系人:史淑萍,聯系電話:8238315。
(三)申請申報
申請人要如實填寫《吉安市中心城區人才住房配租申請書》(附件2),并提供以下證明材料的復印件,原件備查:
1.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的身份證明:①身份證;②戶口簿;③結婚證。
2.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的住房證明:申請家庭的住房狀況由申請人如實申報,審核單位核實。
3.人才認定材料、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(聘用合同)。
(四)受理申請
市行政服務中心窗口應指定專人負責受理,認真核對《申請書》及證明材料的完整性,對填寫有誤或者材料不齊的,要求其訂正和補齊。對提供復印件的,要現場核對原件并在復印件上簽名確認。
申請人表格填寫正確且材料齊全的,市行政服務中心窗口要建立一戶一檔,并將受理情況匯總后,移交市住建局。
(五)審查核準
市委人才辦召集市住建局、市自然資源局、市人社局、市民政局等相關部門對申請材料進行聯合審查,確定符合申請資格的名單。
(六)信息公示
審核結果在市委組織部、市住建局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。
(七)公開選房
市住建局組織符合配租條件的申請人進行公開選房,申請人確定房號后簽訂《配租確認單》。申請人未參加當期選房,其當期配租資格終止。未中簽的申請人,可繼續輪候等待實物配租。
(八)簽訂合同
申請人應在簽訂《配租確認單》后1個月內,與人才住房產權單位(運營管理單位)簽訂《人才住房租賃合同》,合同期為3-5年。申請人選房后逾期不簽訂《人才住房租賃合同》的,視同自愿放棄當期配租資格,三年內不得再次申請。
(九)辦理入住
申請人攜本人身份證、租賃合同等材料,前往吉安市中心城區保障性住房服務中心(原房管局大樓1316,電話8211318)辦理入住手續并領取鑰匙。
六、投訴監督
市民可通過來電、來信、來訪方式向市委人才辦、市住建局等部門投訴、舉報。為了便于調查核實,鼓勵實名舉報并提供聯系方式,有關部門將按規定予以嚴格保密。
市委人才辦:市政府大樓A座931室,投訴舉報電話:0796-8936089。
市住建設局住保科:吉安南大道6號住建局大樓1603室,投訴舉報電話:0796-8311606。
七、其他事項
1.申請人可于2022年6月23日至6月24日(上午9:00至12:00,下午2:30至5:30)期間看樣板房。根據疫情防控要求,為合理控制人流,避免人群集中,看房需提前電話預約(具體地址及聯系方式詳見附件1),看房人員需攜帶身份證自行前往,并請配合現場工作人員管理。
2.申請人需誠信申報,對申報信息的真實性、準確性、合法性負責,對弄虛作假騙取分配資格的申請人,一經查實取消其分配資格,收回人才住房,同時計入信用記錄,5年內取消再次申請人才住房的資格,且不得申報我市各類人才政策。
吉安市委人才辦 吉安市住建設局
2022年6月17日